【西藏之聲9月24日報導】尼泊爾最高法院於本月22日就二十三名入境逃亡藏人作出宣判,要求當局立刻將這批藏人移交給國際難民事務署,決不可遣返給中國政府。
本月11日尼泊爾警方在該國邊界區拘捕了23名從西藏出逃,入境尼泊爾的西藏青少年。按慣例,凡是遭尼泊爾拘押的逃亡藏人,在受到國際難民事務署的關照後,迅速被給予釋放,但這次因受到中共駐尼泊爾大使的干預,並要求遣返中國而被拘押十多天。
本月21日,尼泊爾有關人權律師就當局拘押23名逃亡藏人的行為提出上訴後,第二天即本月22日,尼泊爾最高法院傳喚尼泊爾內政部和警署相關人員到法院就拘押逃亡藏人進行說明,並迅速做出判決,指出這批逃亡藏人不可移交給中國政府。
針對尼泊爾高法的宣判,尼泊爾人權組織成員蘇迪布•帕塔克(Sudip Patak)表示,這是尼泊爾最高法院所作出的最迅速、最有力的一次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