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之聲9月7日報導】今年6月24日在西藏康區甘孜縣城開展和平示威活動遭捕的年僅17歲的女子吉美卓瑪,日前被中共政府非法宣判。
印南西藏色拉寺僧人丹巴向本台表示,(錄音)西藏女子吉美卓瑪,現年17歲,她於今年6月24日上午11點20分鐘左右,在甘孜縣城高呼允許達賴喇嘛返回西藏、釋放所有西藏政治犯、西藏要自由等口號,開展和平示威活動,遭到中共公安的拘捕。上月25日,中共甘孜縣人民法院以指控涉嫌“分裂國家”為罪名,非法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丹巴繼續表示,西藏女子吉美卓瑪的家人在上月底衕她最后一次見面后,大概在8月28日吉美卓瑪被轉移到甘孜以外的監獄中服刑。
據了解,因開展和平示威遭判的吉美卓瑪,是西藏康區甘孜州甘孜縣呷拉鄉雄卡村人,父親叫曲吉尼瑪,母親叫阿索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