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之声10月27日报导】西藏康区甘孜县本周二(25日)发生僧人自焚事件后,当地局势在中共严控下陷入恶化中。中共外交部则不予承认这起自焚事件的发生。另外,中共首次拟定反恐草案,遭到法律界及维权人士的指责。
西藏康区甘孜县甘孜寺38岁的僧人达瓦次仁于本周二(25日)中午点火自焚,这是今年三月以来,在西藏境内发生的第十起自焚事件。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及这起事件时表示,目前没有这个案件的讯息。他说,中方认为,宣传和鼓励伤害生命是不道德的。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也指责说,煽动他人透过这种途径自杀,是残忍及恐怖行为。
自由西藏负责人布莱顿(Stephanie Brigden)表示,这说明中共统治下的藏人认为,自焚已经是他们唯一的表达抗争的方式。
此外,中共国务院于本周一(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并寻求人大的法律批准。对此,法律界人士和许多网民担心,当局会以反恐为名,打压维权和政治异见人士。
据中共官方媒体消息,这份草案对恐怖活动的法定定义是,以制造社会恐慌、胁迫国家机关或者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或者其它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
北京知名律师和宪政学者韩一村向美国之音表示,国务院对恐怖活动的定义难以得到公众的接受。他们是从维护政府和执政阶层的利益出发,不是社会和人类的利益,扩大了恐怖的定性范围,会造成刑法的滥用。另外,异议人士也担心说,出台的这个条例,好象条条都是针对维权人士。